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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建筑业协会关于开展2016年度山东省建筑质量“泰山杯”工程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7-13

        各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省直有关部门(行业协会),有关中央驻鲁施工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质量强省质量兴业战略,鼓励施工企业创名牌、树品牌,全面提升我省建筑工程质量水平,根据《山东省建筑质量泰山杯工程评选办法》,现将2016年度山东省建筑质量泰山杯工程(以下简称泰山杯工程)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程申报

        1、泰山杯工程评选是由山东省建筑业协会组织的协会活动,由建筑施工总承包等会员企业自愿参加;

        2、工程申报按照工程所在地或部门(行业协会)隶属关系,由当地建筑业协会或部门(行业协会)组织向山东省建筑业协会统一组织申报;

        3、地市建筑业协会或部门(行业协会)本着好中选好、优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则,严格按照分配名额组织推荐参评工程。分配名额中见附件1(含山东省建筑业企业在外省施工的工程)。

        二、工程推荐

        1、推荐工程应符合《山东省建筑质量泰山杯工程评选办法》规定的条件;

        2、推荐工程应于2014930日至2015930日期间竣工并组织验收合格,相关验收(如消防、规划、电梯等)全部完成,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必须完成竣工验收备案;

        3、推荐工程应设计先进、质量优良、科技含量高、节能环保效果好、综合效益突出,真正代表省内同类工程领先水平;

        4、地市建筑业协会或部门(行业协会)推荐工程超过两项的,应排序汇总(见附件2)。

        三、推荐要求

        (一)除住宅小区、组团和联合申报工程外,一般情况下,申报工程应为一个单位工程,由一家总承包企业作为承建单位申报。一个施工企业申报泰山杯工程在同一地区原则上不超过2项;

        (二)房屋建筑工程必须获得省或市优质结构工程,其他工程应提供主体施工阶段不少于两次的省(市)专项评价;

        (三)获得省级及以上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绿色施工示范工程、QC成果及建筑工法的优先推荐;

        (四)被推荐工程主要参建单位,由承建单位一同申报。建设单位或业主经省协会同意可以作为承建单位申报,劳务分包企业不能作为参建单位申报;

        (五)工程主要监理单位自愿申报泰山杯工程的,应作为参建单位在申报表第一项申报单位及工程概况中填写监理单位相关内容并盖章;

        (七)工程项目设计先进性证明或优秀设计证书必须由市级(含市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或省级(含省级)以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出具或颁发;

        (八)依据社团管理条例,申报泰山杯工程的工程承建、参建单位应为2015年重新登记的省协会单位会员,并按时缴纳会费。

        四、申报资料

        1、申报资料总目录;

        2、《山东省建筑质量泰山杯工程申报表》(见附件3)一式3份(其中两份单独装订);

        3、申报工程有关责任主体承诺书1份(见附件4;

        4、工程项目报建批件(包括: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复印件各l;

        5、工程项目设计水平先进性证明文件(市级以上)或证书复印件1份;

        6、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复印件各1份,住宅小区或组团尚应提供综合验收证明文件,交通、水利等工程应提供相应的验收合格证明材料;

        7、获得市级以上或中直部门级工程质量奖项(含优质结构)的证书及文件复印件1份;

        8、《山东省节能建筑认定证书》复印件1份;

        9、Ⅰ类、Ⅱ类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质量检测报告复印件1份;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规划、公安消防、环保、技术监督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复印件各1份;

        11、总承包或主承建合同书的复印件1份,中标通知书的复印件1份;属于联合承建的应提供联合承建合同;涉及外省进鲁建筑业企业的,提供《山东省外省进鲁建筑业企业备案证》复印件。

        12、 主要参建单位的资质证书、分包合同(承包合同)和有关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验评资料的复印件各1份;主要参建单位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证明文件;

        13、工程没有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没有拖欠分包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现象;没有违反建筑市场秩序行为受到处罚的设区市级以上主管部门(行业)证明材料各1份;

        14、监理单位申报参建的,应提供监理单位资质证书、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工程监理合同复印件各1份;

        15、工程竣工的总平面图和主体单位工程的平面、立面、剖面图的复印件各1份;

        16、工程概况和介绍施工质量情况的文字材料1份,能反映工程概况并附文字说明的工程各部位彩照10张、竣工标牌实物彩照1张(文字材料和照片均应提供电子版);

        17、配有解说词的反映工程建设过程及质量状况的5分钟DVD,可在评审前提供。

        五、申报时间

        请各推荐单位认真审查申报资料原件,于820日(逾期不再受理申报)前将推荐文件、推荐汇总表(附件2)和申报资料集中报山东省建筑业协会(附件2请用电子邮件同时发送sdjn-liu@163.com),推荐文件和汇总表应根据被推荐工程的质量水平进行排序。9月对申报项目组织初审,10月组成复查组对通过初审的工程进行复查,12月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联 系 人: 刘勇、林滨、王琳

        联系电话:0531-86195303,86195213

        址:济南市正觉寺小区一区1

        邮编:250011

        附件:1、

        2、

        3、

        4、

                                                          山东省建筑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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